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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艺术形象生命力的思考

1998-05-07 来源:光明日报 杨萌一 我有话说

关于艺术形象生命力的问题,是一个值得认真探讨的重要命题。据有关部门统计,1990年我国电视剧年产量是5224集,而1995年和1996年的年产量达到了8000集左右,1997年纳入规划的电视剧目更增至859部12684集。尽管电视剧生产数量连年递增,但是电视剧艺术质量的提高却相对滞后。面对这种现状,电视界的人士指出:“优秀作品偏少,平庸之作偏多,少数优秀作品被淹没在大量平庸之作当中,国产电视剧总体质量欠佳,这就是近年来国产电视剧令人忧心的状况,至今仍没有根本扭转”;“无庸讳言,如今荧屏上的电视文艺节目,思想性艺术性统一的为广大观众喜闻乐见的精品数量还太少;而数量不少的平庸之作却在一定程度上冲淡乃至淹没了某些精品,影响了荧屏艺术的整体形象”。

呼唤精品,表明欣赏者对高层次艺术形象的渴望。精品则是由那些富有表现力和生命力的艺术形象构建而成。就此而言,艺术形象生命力的问题,也就是电视剧创作的一个本体命题。

艺术形象无法离开接受者而独自完成审美过程。作为审美客体的艺术形象,在审美活动中总要受到审美主体也就是欣赏者的制约。

审美主体是由不同历史时期、不同地域文化、不同年龄层和不同生活经历的欣赏者构成的。审美客体是由多样化的社会生活和艺术创作方式形成的。复杂的审美主体和丰富的审美客体,在审美过程中相互作用,产生出多元化的审美效应。在多元化的审美效应中,艺术形象主要呈现出“分离、兼容、回归”三种状态:

其一、艺术形象与欣赏者呈分离状态。即经过审美过程,艺术形象虽然走入了欣赏者的视野,但是并没有在欣赏者的思想上留下印迹,而如白驹过隙稍纵即逝,在很有限的时间和空间范围内结束了它的生命。

其二、艺术形象获得了欣赏者的兼容。即在审美过程中,产生了在较长时间、较大范围内审美客体被审美主体接纳的审美效应。艺术形象依附于欣赏者,被欣赏者所吸引、认同、接纳,并产生共鸣。由此,艺术形象进入了生存期。它突出表现为以某一个或几个艺术形象为标志的某一作品在某段时间内引起“轰动效应”。

譬如,在八十年代引起“轰动效应”的电视连续剧《新星》。该剧塑造了一位走马上任的县委书记李向南。他雷厉风行、大刀阔斧地处理了干部子女犯罪、大吃大喝、滥砍滥伐、摧残儿童等一系列棘手的问题,成为解除古陵县苦难的“救星”,人称“李青天”。该剧一度在观众中引起了强烈反响和广泛议论。继《新星》之后十年的1996年,又一部现实政治题材的反腐倡廉力作《苍天在上》问世了。同样,它又受到广大观众的热烈欢迎。该剧塑造了以章台市代理市长黄江北为代表的血性男儿,面对党内腐败行为,他们痛心疾首,挺身而出,并敢于作坚决的斗争。广大观众正是从他们身上看到了党反腐倡廉的决心,并把他们看成是端正党风、重新高举为人民服务大旗的正义、崇高之美的化身。

“黄青天”的艺术形象出现之后,欣赏者在有久别重逢之感的同时,又有某些不满足:“李青天”“黄青天”这类艺术形象,在处理困难、压力和复杂的案件中,他们被神化了。从审美的角度评价,他们缺乏符合客观世界自身规律性———真,从而不能真正抵达艺术创造的极致———美。当欣赏者的目光由此又转向期盼时,“黄青天”“李青天”这类艺术形象在审美主体的思想上渐渐被淡化,以至遗忘,这些艺术形象的生命力也随之减弱以至消失。

继“黄青天”“李青天”之后,欣赏者又在“清官形象系列”中期盼什么?

从社会学的角度看,历史的发展,社会的进步,已使人们意识到在攸关国家民族命运的许多问题上与其呼唤苍天,不如呼唤大地;与其呼唤“青天”,不如呼唤法治。所以,当代的欣赏者从深深根植于审美群体心理中的“清官情结”中体悟出某种不足,这是必然的。

从文学艺术发展史的角度来看,自古以来,歌颂秉公执法的“清官形象系列”首席当推包拯。“包公”这个艺术形象,以他秉公断案、执法如山、惩办贪官和为民请命的品格与社会公众要求伸张正义、清除封建统治者贪赃枉法、残民以逞的愿望相合。包拯作为“清官”的形象能够进入欣赏者的视野之内,他的行为内涵也能够进入欣赏者的思想之中,表达出欣赏者的审美追求。这就是为什么历史上有了“包青天”、“海青天”,还需要“况青天”,当代有了“李青天”之后,还会有“黄青天”出现的缘故。然而,无庸讳言,继“包青天”之后的“清官形象系列”中的艺术形象创造,无论是明代的“海(瑞)青天”“况(钟)青天”,还是二十世纪八十年代《新星》中的“李(向南)青天”,甚至九十年代《苍天在上》中的“黄(江北)青天”,他们均没超越“包青天”的美学价值范畴。后者只是美的重复,而不是美的继续发现,只是在已有的美的发现中增添了一个实例,而没有在美的发现中增添新质。在重复的审美过程之后,艺术形象在欣赏者审美思想中淡化或消失是必然的。

从“清官形象系列”的分析中可以看出,“李青天”“黄青天”这些艺术形象都能被欣赏者接受,但欣赏者又期待着新的艺术形象来替代它。这就是艺术形象与欣赏者在审美过程中呈兼容状态。

其三、艺术形象回归到社会生活之中。即经过审美过程,审美客体被审美主体带回现实生活之中,艺术形象的生命力得以在现实生活中延续。

所谓艺术形象回归生活,是指艺术形象不仅完成了恩格斯所指出的“这一个”的典型形象的塑造,而且还成为社会生活中这一类群体形象的表示符号,从艺术之美回到了生活之美当中,其审美效应具有了无限拓展的时间和空间的意义。那些能够回归生活的艺术形象,可称之为艺术创作的典范,是抵达了高层次审美境界的表现。可它在中国文学史和戏剧史上为数不多。

“包公”这个艺术形象就是如此。

还有古典戏曲《西厢记》中的“红娘”形象。从唐代元稹的传奇小说《莺莺传》到金董解元的《西厢记诸宫调》,历经五百年之久的孕育,至元代王实甫的杂剧《西厢记》中的“花间美人”脱颖而出,完成了她在戏剧舞台上“愿天下有情人终成眷属”的美好主题。直至二十世纪的今天,仍有报道拟将《西厢记》改编成蒲剧、昆剧戏曲电视剧。在一个崭新技术的、无限广阔的、拥有最多欣赏者的媒体空间中,“红娘”将再现她的艺术魅力。尤其值得珍视的是:“红娘”———这个从古至今世人皆知的名字,在现实生活中,已成为人们对撮合美满姻缘之人的美称,成为成人之美的人的形象符号!

再看现代的“雷锋”形象。雷锋是本世纪六十年代的普通一兵,他那平凡而又伟大的品格,主要是通过文字、舞台、银幕上的“雷锋”艺术形象传导而出,使得他成为家喻户晓、孺妇皆知的英雄人物,在中华大地引起强烈共鸣。九十年代的今天,一部呼唤、怀念和弘扬雷锋精神的电影《离开雷锋的日子》上映后又引起轰动,不是雷锋的“雷锋”形象,在商品经济发展的年代,更有其现实感和亲切感的审美意义而再次引起广大观众的强烈共鸣。同样,在现实生活中,雷锋的名字仍是好人的代名词,雷锋精神仍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同义语,人们仍在用“活雷锋”“雷锋式的”等称呼褒扬先进和崇高的人。就艺术形象塑造而言,他来自于生活:“雷锋”既平凡又崇高,既真实又典型;且高于生活:他已是一种精神的代表;还实现了“回归生活”:现实生活中“雷锋现象”将永久地存在下去。

由此可以看出,在审美活动中,审美主体需要那些来源于生活、高于生活的艺术形象,更需要那些还能够回归于社会生活的艺术形象。显然,在艺术创作和艺术欣赏的审美活动中,这一类艺术形象是不多见的。这就是为何当今社会大声呼唤精品的原因所在。

作为能够具有持续生命力的、抵达高层次审美境界的回归生活的艺术形象,大致需具备以下三个基本条件:

其一,具有美的发现。这个发现是指应具有激发人追求美的力量的驱动力。审美客体能够为审美主体提供或引发、或提携、或警策、或启迪……的思想,具有世界观人生观的价值的审美内涵。

其二,具有社会性。这个社会性即具有普遍的意义。它应具有理想转化为现实的可能性,它可通达社会,使人们可感悟、可效仿、可追随、可燃起探索未知领域的欲求,成为社会精神生活中不可缺少的内容之一。

其三,具有历史年代的超越感。这个超越感即审美理想超越社会生产力发展的水平。犹如远古“嫦娥奔月”的艺术形象变为现代宇航员登月;“精卫填海”、“大禹治水”的人类理想已变为现实一样,以历史发展的必然逻辑为前提显现它的审美价值。即在它问世之后,过了若干年或更久远,人们仍能够领略它的魅力,领略它在历史长河中的熠熠光采。

对艺术形象的生命力作冷静的思考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主义文艺事业发展向我们提出的要求。我们这个泱泱大国,人才济济,社会生活丰富多彩,民族文化底蕴丰厚,对待艺术创作若能少一些浮躁,多一些沉稳;少想一些近利,多求一些远功,才会有更多的传世之作问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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